山东食品安全员
1、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省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