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指( )。 a
c。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并不一定从签订日开始,可以约定开始日,所以a、b不是正确选择。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还有保修期的责任,所以d也不应该是最佳选择。剩下的只有c了
2、工程监理合同没有明确的合同期限有效吗
招管局或建委承认即是有效。
况且就算约定工期也只是大概估计
工程怎么可能估计是多少天,实际就是多少天完成呢?!
3、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为什么不要标注监理的期限。
其实监理合同中已经表示出了百它的期限,比如监理合同约定的起止日期为“度2010年5月开始至本工程结束”,这个“本工程结束”就是期问限,只不过它的期限可能会随着工程进度缓慢而无限期加长而已。对于总价合同来说建答设单位干10年,监理就得服务10年,那就赔死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候回要有补充项,来说明监理结束的日期,并答对于超期服务应按什么标准计价等等。
4、监理补充合同确定的免费期限可以超过主合同期限吗
按补充合同,业主可以要求百你们按合同免费监理到竣工
补充合同和原合同有同等效力,是对原合同的度补充或者修改,问像你说补充了一年监理费,然后又约定免费到竣工,等于修改了原合同答期限
建议是和业主协商,因为工期过长,适当支付监理费,然后再签合同,把免费时间规版定一个期限,期限到终止合同,或者后面开始业主支权付监理费
5、什么是监理服务期?
是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zd员组成。
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工程建回设监理合同。
(5)监理合同的期限扩展资料: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 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事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答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6、监理保修期是否必须存在,期限应为多少
保修百期属于相关服务内容,看合同签定时有没有相关服务内容,有就算是附加工作,期限看合同怎么约定。工程最度低保修期限①地基,主体及主要使用功能为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②屋面防水及外墙防渗漏和版有防水的卫生间为5年③供热,供权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④装饰,装修工程2年。
7、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期限与监理合同期限不一致,监理期短,施工期长,这该如何解决?
看监理合同如何约定的。可以将监理合同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
8、监理合同为约定终止时间工程延期怎么办
目前没什么影响,主要是看合同。监理合同按月计量的话,能多得钱,按总价计量的话,就没有了。合同中都应该有详细规定的。
造成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二是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前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误;而后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期。
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的处理方法:
一、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二、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 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 行审查,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三、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 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四、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