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学校食堂一般是指学校为学生或教职员工准备的吃饭的地方。]如何开展食品[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安全法学习
学校应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决、有力、全面地贯彻好食品安全法。应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同时,应面对全体师生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作为消费者的师生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切实增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板报、专栏、升旗、班会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堂、小卖部[小卖部,又称小卖铺,是市场经济活动中规模最小的零售企业,主要出售糖果、点心、冷饮、烟酒、日用品等。]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
二、学习、宣传活动要求
在这次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活动中,各学校要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学校食品卫生[食品卫生是为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危害人体健康而采取的综合措施。]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会,二是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培训;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2日一6月5日)
1、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布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3、安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形式及内容。
(二)培训阶段(6月8日一6月12日)
1、各学校分别开展对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和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2、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的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三)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条款,对本校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清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于6月19日前上报保健所,以便对照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22日—8月24日)
以此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抓住暑期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软、硬件整改、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细则,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五)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1日)
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对学校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六)总结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各校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方案,将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宣传到位。
(二)加强协调,增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实际工作效果。各学校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师生参与学,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重点学,确保学习效果。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规定需要和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法规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信术语中的许可证指的是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许可证和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试行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管理条例一般指针对某一项目、团体制定的规则,使其有条不紊的进行的一种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粮食收购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部门规章
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管理
出口食品质量管理
兽药注册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食盐价格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3、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小作坊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方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经营监督抽检办法》还有各类食品安全标准 gb等等。
4、学校的食品安全员的岗位理解是
综合管理类吧。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知道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做什么的。
5、学校食堂能否盈利,有没有法律依据
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
一、这是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这是一个行政管理上的规定,因而违反此责任,承担的 也是行政管理上的责任。如校长被撤职、免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而不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的刑事责任,还应当由食品生产、销售、经营者来承担。当然,校长也可能因监管不力,涉嫌渎职犯罪,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
三、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这个说法的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国家药监局每年都会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会要求各省份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可邀请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等参与。
据了解,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国家药监局还规定,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国家药监局还规定,各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6、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法规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粮食收购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部门规章
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管理
出口食品质量管理
兽药注册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食盐价格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7、哪条法规规定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
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
一、这是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这是一个行政管理上的规定,因而违反此责任,承担的 也是行政管理上的责任。如校长被撤职、免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而不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的刑事责任,还应当由食品生产、销售、经营者来承担。当然,校长也可能因监管不力,涉嫌渎职犯罪,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
三、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这个说法的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国家药监局每年都会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会要求各省份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可邀请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等参与。
据了解,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国家药监局还规定,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国家药监局还规定,各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8、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有8个行政法规,57条部门规章.
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7〕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决定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尊龙凯时最新z6com的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农业部门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卫生部门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9、学校内的食品安全该不该由学校负责?
学校的责任是推不掉的,但是是管理责任。行业监管部门是不能或缺的,服务标准和产品质量需要专业部门来认定啊。不分青红皂白地,简单的把全部责任放到学校身上,结果就是学校不堪重负,不提供服务了事。
10、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
你好,你能提问这个问题,首先要肯定你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 食品安全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改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基层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会面对各种不同类型、层次、水平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面对各种琐碎复杂道的监管事务,开展大量细致工作。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食品安全协管员,给你以下建议: 第一,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怕挫折困难的决心、踏实工作的行动,版坚持坚守不放弃; 第二,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储备必要的业务知识; 第三,参加质监、工商等行政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理解监权管要求,在工作中严格落实; 第四,与监管对象坦诚沟通,掌握技巧,既保持良好关系,又把握原则,确保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