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范围内2010年安全[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生产[生产(produce),指人类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和过程,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和人自身的生育,亦称社会生产。]事故[事故,指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总计?
2010年全国发生[发生最早出自汉 张衡《东京赋》:“既春游以发生,启诸蛰於潜户。]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在(存活)的生命现象,意指维持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79552人,同比减少15865起、3648人,分别下降[下降,是指飞行高度不断降低的飞行状态。]4.2%和4.4%。(这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司的数据)
2、我国2018年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数据统计
2018年发生生产抄安全事故4.9万起,死亡3.46万人,同比下降6.5%和8.6%。
二是较大事故同袭比下降9.5%。
三是重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主设备损坏,检修费用≥150万元,检修期≥20天的事故。]继续下降,发生19起,死亡227人,同比下降24%和百33.6%。
没有发生死亡30人以度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
3、每年我国安全生产事故中死亡人数
每年我国安全生产事故中死亡人数没有明确的统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3)2013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扩展资料: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数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司: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同比减少15865起、3648人,分别下降4.2%和4.4%。
5、中国历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统计数据
目前只有2004至2015年的数据。
一、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趋势
2004至2015年,全省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828起、死亡3240人。其中:重大事故16起、死亡232人,平均每年发生1.33起、平均每起事故死亡19.3人(详见附件1);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一)按年度进行趋势分析。
2004至2015年,较大以上事故整体大幅下降,2015年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04年分别下降69.0%和65.3%。如图1.1所示,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趋势可分为3个阶段。
(二)按行业领域进行趋势分析。
1.从较大以上事故占比看。如图1.2,2004至2015年道路交通[道路交通是指简称“交通'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的流动和滞 留。]发生较大以上事故665起,占81%;往后依次为建筑业、工商贸其它、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火灾、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分别占5%、4%、3%、3%、2%、1%、1%。
其中,从16起重大事故发生的行业看,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9起,占总事故起数的56.3%,占比最高;其次是煤矿和长江水上交通各发生2起,分别占总起数的12.5%;建筑业、工商贸其他(炸药生产爆炸)、火灾(液化气燃爆)各发生1起,分别占总起数的6.3%;
烟花爆竹、内河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渔船、农业机械、农电等行业,12年来均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5)2013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扩展资料
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督巡查,做到对作业过程关键环节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部位要定期重点排查,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的落实;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和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风险要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管控措施,对作业中的登高、临时用电、动火、有限空间等较大风险作业必须严格管控。
6、谁有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2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 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分别下降减少15655起、3980人,4.3%和5%。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98起、403人,分别下降5.7%和5.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3起、325人,分别下降15.3%和22.6%;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7起、251人,分别下降63.6%和61.2%。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 ——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 2.13降到1.88,降幅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降幅1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和8.6%,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4.4%和18.9%,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13.7%和16.6%,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2%,烟花爆竹分别下降12.9%和22.6%,建筑施工分别下降4.5%和4.9%,冶金机械建材等工商贸其它分别下降4.8%和1.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4%和4.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0%和11.6%,铁路交通分别下降5.7%和4.2%,消防火灾分别下降5.4%和8.2%。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1%,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7%。民航没有发生运输飞行事故。 ——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4个单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1个单位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或持平,其中内蒙古、安徽、青海、新疆兵团4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东、海南、西藏、宁夏12个单位的工矿商贸领域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良好。年度指标实施进度低于控制目标4个百分点。工矿商贸领域的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以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消防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目标以内。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均在控制考核指标之内。
7、近几年安全生产事故数据统计,图表和数据都可以,请大神赐教~
给你提供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栏》中,有关2013年全国49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